釣蝦場示意圖,非新聞當事者。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一名女網友去台南的釣蝦場應徵服務員,對方要她簽下一份員工守則,像是試用期未過就不支薪、不得排休假日、請假就扣1/3個月的薪資等等,讓她大嘆活到22歲沒看過這麼誇張的合約。一名女大生在臉書爆廢公社PO文,她日前到台南一間釣蝦場應徵服務人員,合約書洋洋灑灑列出9個員工注意守則,大多是相當不合理的規定,包括試用期10天離職不支薪、不准攜帶手機、 周五到日、國定假日和連續假期不能休假、新員工不得排休等等,最誇張的是請假會被扣全勤和10天薪資。釣蝦場超扯合約。取自爆料公社 分享 facebook 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iframe { margin:auto; }

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> div { margin: auto; display: block !important; }去應徵的女大生表示:「活到22年找工作,第一次看到這麼誇張的合約」,而這個工作薪資也不高,底薪1.8萬,全勤獎金和值班津貼各2000元、餐費1500元、無勞健保但補貼1500元,加班費一小時120元。她特別強調這是釣蝦場,不是八大行業或酒店。許多網友直呼太誇張:「每一條都違反勞基法」、「很好奇這種條件找得到人?」、「南部不意外」、「擺明是欺人太甚」、「這一份一定要影印起來告死雇主」。由於怕被店家找麻煩,女大生今天凌晨還特地發表了一份不自殺聲明,表示若近期沒再上線,請網友替她討回公道。【推薦閱讀】?謀生?還是找死?——《勞動之王》以外的真實?從一個社長的謝罪談起——過勞自殺與職業健康保護?跛腳的勞動檢查體系如何保障勞工權益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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